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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口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工 作 职 责(试行)

    2013/7/13 12:07:33 浏览次数: 【字体:

    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是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在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人大换届选举的组织、指导工作
    1、承办本市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推荐、提名工作;本市选举省人大代表的具体组织工作;组织、指导市人大换届代表的选举和届中选举、补选工作。
    2、负责了解驻周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的出缺变动情况,承办届中罢免省、市人大代表的具体工作。
    3、负责市人代会选举事项的具体组织工作,提出人代会有关建议名单草案。
    4、指导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制定换届选举方案和各种文件材料,做好动员会的筹备和组织;分配换届选举经费;深入县市区和乡、镇或选区,了解情况,掌握进度,编发简报,推广经验。
    5、监督选举法和河南省选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受理选民和代表的来信来访,指导各级人大调查处理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违法事件。
    6、负责代表资格审查的具体工作,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会议记录。
    7、负责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归档;起草上报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8、向省人大常委会请示选举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
    二、承办人事任免工作
    1、承办主任会议提请常委会任免的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2、承办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免政府组成人员的有关事项。
    3、承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免代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代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有关事项。
    4、承办市“一府两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的法律知识考试和考核工作。
    5、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填写发放任命书的工作。
    6、做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的有关工作。
    7、负责人事任免、述职评议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代表联络工作
    1、负责与驻周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的联络,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
    2、负责代表工作方面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参与配合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工作委员会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查、民主评议等活动。
    3、负责代表培训工作,分配代表活动经费,为代表订阅人大刊物,邮寄学习资料。
     

    4、负责安排人大代表的编组,了解掌握代表小组活动情况,召开代表工作座谈会、代表联络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和交流代表活动的经验,促进代表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5、有计划地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专职委员接待和走访市人大代表的活动,并注意收集他们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6、根据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负责组织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在每次人代会前的集中视察和平时的专题视察活动,写出视察报告。
    7、负责调查或依法审查侵犯代表合法权益和对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有关案件,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审议。
    四、负责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
    1、负责人代会会议和闭会期间的市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征集、整理和交办工作;起草大会议案审理规定,向议案审查委员会提交审理报告。
    2、负责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催办、督办工作。
    3、负责组织市人大代表对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视察和调查,并向市人大常委会写出报告。
    4、在人代会召开前,起草上次人代会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五、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1、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负责《河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
    2、督促指导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帮助乡镇人大主席团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3、在乡镇人大换届后,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或副主席的培训工作。
    六、其他工作
    1、负责上级人大交办的与本委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和有关人员讨论后,将提出的修改意见及时反馈上报省人大常委会。
    2、加强与上级人大和下级人大的对口汇报和联系工作,互通情况,交流信息,加强工作协调。
    3、在人事任免、换届选举等项工作中,加强与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的交流与联系,依照法律程序为人大常委会行使任免权搞好服务。
    4、加强与市“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交换有关文件和意见,沟通信息,掌握情况,为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提供相关服务。
    5、办理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对口联系的部门主要有: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信访局、周口军分区政治部、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市公安局政治部、市司法局政治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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