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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沟法院翟红卫法官先进事迹经报道后反响大

    2014/12/20 14:53:53 浏览次数: 【字体:

     

     

    周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刊物《周口人大》杂志2013年第5-6期,以《人生,在代表职位上闪光》为题,对扶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连续市人大代表翟红卫的先进事迹进行了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洪民对此文作出批示,并要求在全市推广学习。

    翟红卫同志作为周口市连续两届人大代表,时刻牢记使命,在做好法院审判工作的同时,正确行使权力,勇于承担责任,积极参加各项代表活动,秉承“事事关百姓,件件总关情”的准则,认真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倾心尽力为人民多办事、办实事,彰显了政法战线代表司法为民的博大情怀。

     一是在学习中牢记使命。为提高建言献策水平逐步提高,更好地依法履行代表职责,6年来,翟红卫同志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丰富自己的政治素养;学习《宪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人大举办的培训班、座谈会,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虚心向老代表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参政议政能力。

    二是在自省中坚守原则。作为人大代表,翟红卫同志事事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时刻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带头参加院里的集体活动;严格遵守法官纪律,自觉做到“十不准”,落实“五个严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对法院党组做出的决议认真贯彻执行。

    三是在履职中发挥作用。不管法院工作再忙再累,只要人大组织的集体活动,翟红卫同志都准时参加,从不迟到,从不缺席。在日常工作中,她不断加强与选民联系,每办理一个案件,都会向当事人了解其所在村委会或社区的情况,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需求。还定期带着问题深入基层搞调研,先后就整顿律师市场、网吧经营监管、政法人员编制提出建议,并全部得到采纳。

    翟红卫同志的辛勤付出得到了上级的认可和百姓的赞誉,被省委树为“讲正气、树新风、促发展”活动先进典型,荣立个人一等功,先后荣获“周口市优秀党员”“河南省优秀法官”、河南省首届“调解之星”、全省优秀党员干警等荣誉称号。

     

    附:李洪民主任批示原文如下:“翟红卫同志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名市人大代表,在自己本职工作岗位上认真地履行市人大代表的职责,注意倾听群众呼声,她提出“事事关百姓,件件总关情”,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做,把群众的困难当做自己的困难解决。请选工委在贯彻落实市人大加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工作中认真总结,推广学习。“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保利 扶沟县人民法院 邹鹏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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