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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汇区检察院依托新媒体促进检务公开三化发展

    2015/4/23 21:13:56 浏览次数: 【字体:

     2011年以来,周口市川汇区检察院针对新媒体的时效性、交互性、广泛性等特点,依托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促进检务公开常态化、深入化、实用化发展,有效提高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执法办案水平。

    一、依托新媒体静态宣传促进检务公开常态化。一方面,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主宣传阵地作用。2011年院党组抽调3名同志专门负责门户网站运行管理和舆情监测,同时开设 “院情介绍”、“检务公开”、“以案释法”、“检察文化”等版块,适时发布工作中的重大活动、典型案例、工作成果,形象展现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的精神风貌。另一方面,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重点人群通报检察工作。2012年开通“川汇区检察院手机报”,定期向全区50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和社会知名人士发送检察要闻、案件动态、重大活动等检察工作信息,现已累计发送824万多条,获得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川汇区检察院连续在三届人代会上作的检察工作报告赞成票均在95%以上。

    二、依托新媒体动态交流促进检务公开深入化。一是通过门户网站与网民进行网络互动。开设“领导访谈”、“领导信箱”、“网上咨询”等版块, 真诚倾听群众的心声,耐心解答群众的疑惑。自网站开通以来,共收到网民发帖200余篇、职务犯罪举报线索10余条、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30余件。二是利用微博、微信与公众互动。2014年川汇区检察院开通官方微博和微信,以发布信息、接受询问,积极应对网络舆情,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截至2015325日,官方微博已有粉丝800余人,官方微信发布消息60多条2000余人次。三是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征求意见建议。平台开通以来,共向外发出征求意见建议的短信1万余条,收到各类意见建议1500余条。

    三、依托新媒体创新开展工作促进检务公开实用化。一是利用新媒体正确引导涉检网络舆情。运用新媒体主动发布重要、权威信息,占据信息发布制高点,及时处理负面突发事件,正确引导涉检网络舆情。二是利用新媒体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发布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廉政教育警示语录,节假日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区党政机关、国家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国家工作人员自觉抵制收送钱物的歪风邪气,远离腐败。三是把新媒体作为查办职务犯罪的重要平台。平时注重搜集新媒体中的职务犯罪信息,定期对举报线索进行整理、调查、核实,及时查处职务犯罪。2011年以来,利用新媒体平台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3件,渎职侵权犯罪2件。(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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