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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俩家邻居闹纠纷 司法调解笑开颜

    2015/9/5 13:27:47 浏览次数: 【字体:

    201410月的一天,华耀城办事处文庄村村民邵某来到司法所说杨某826放火烧掉她家的篱笆墙,在她家院子里种菜,929又把她家的房屋扒掉一间。她现在走投无路,请求司法所调解。

    司法所接案后,通过了解情况,给邵某讲解法律知识并告诉她也可以到辖区派出所处理。邵某说报过警,城北派出所出警说没有打架他们不管,所以请求司法所调解。华耀城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了解具体情况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勘查,通过村干部与杨某联系,于1028日在文庄村委会进行调解。杨某说:房子是我的地借给邵某家盖的。这事还得从15年前说起。当时邵某公爹刘某任文庄小学校长(外地来的),当时没有房子住,我们俩人关系比较好,我认给刘某父亲做干儿,所以地是我当时借给刘某盖房子使用的,现在她公爹刘某过世了,她俩口子不承认地是我的,于是发生了矛盾。调解中,司法所同志感到非常为难,双方均无《土地使用证》和《房地产权证》,无法认定权属。根据实际情况,从相邻关系入手,对双方分别进行了法律知识宣传,并以有利于俩家今后生活为原则进行劝解。通过耐心细致的劝说俩家达成口头协议:1.杨某于两日内清理干净院中所有蔬菜,拆掉篱笆墙。2.赔偿伍佰元作为邵某夫妇损失。当晚俩家又因此事发生争吵,杨某突然反悔,致使口头协议无法履行。在以后的调解中,邵某多次到川汇区信访办、市信访办上访。办事处信访办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反复多次与双方做工作,因双方争议太大无法和解,司法所及时告知邵某调解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2015413日,邵某在他姐、姐夫的陪同下来到司法所说:“为了这起纠纷俺夫妇俩也没出去打工,少挣几万块钱,俺们是外姓人,以后还要在这里生活,俺们不告了,愿意和杨叔调解,40平方房子卖给他多少钱都可以,你们给俺调解吧”。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与村委会成员进行商量,找杨某做工作,杨某不同意调解,说因为这起纠纷他大病一场花了1万多块钱,他名誉受损了,要么等房子拆迁了土地补偿款是我的,房屋包赔算她的,要么房子她扒掉瓦和砖拉走,房子10来年没人住了,要是房子塌了,砸着孩子给她家拼老命。司法所通过与村支书沟通得知杨某有一儿子叫杨卫华,为人豪爽,有个养鱼场,在家说话算数。当时司法所立即叫村支书与杨卫华联系,通过耐心的劝解工作,杨卫华同意做他父亲的工作。让他为了孩子为了自己的身体,这件事情不让他父亲管了。经多次协商,在司法所和村委会的主持下邵某和杨卫华签订了和解协议。邵某愿将有争议的40平方米房屋使用权转让给杨卫华,价格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当场履行。从此俩家化干戈为玉帛,和谐相处。(信息员 王爱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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