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炯同志辞去周口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5年10月29日周口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刘炯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周口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周口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刘炯同志辞去周口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周口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15年10月29日周口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刘炯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周口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周口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刘炯同志辞去周口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周口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