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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汇区被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图)

    2016/7/20 16:01:47 浏览次数: 【字体:

    周口人大全媒体讯(王爱华)在近日召开的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周口市川汇区因“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显著,受到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的表彰,被命名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这是川汇区继2014年夺得“河南省‘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县(市、区)”之后获得的国家级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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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五”普法以来,川汇区区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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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间,川汇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川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系。一是培育了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专()职队伍、律师志愿者宣讲队伍、百名文艺爱好者法治文艺宣传队伍;二是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三是强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投资40万元建成占地90亩的法治文化广场全面展现“法治川汇”建设成果,服务“和谐川汇”建设;四是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主动开展服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征地拆迁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普法先行,使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稳步增强;五是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实践,稳步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目前,川汇区已成功创建10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六是充分利用网络、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开通了“川汇区司法局依法治区办”官方微博,形成了立体式、全覆盖的法治宣传网络平台。

    (图片提供:王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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