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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印发《“严肃党风党纪整治超标准接待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9/8 11:07:09 浏览次数: 【字体:

                      周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印发严肃党风党纪整治超标准接待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委室:

       周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严肃党风党纪整治超标准接待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秘书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周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员会

                            2016年9月1日

    周口市人大机关关于“严肃党风党纪整治超  标准接待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严肃党规党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周口党员干部“十不准”“八条禁令”、《周口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若干规定》,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党风党纪专题教育,经市人大秘书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开展“严肃党风党纪,整治超标准接待、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治理内容

    (一)超标准接待。重点治理:1.超标准用餐(公务用餐一律安排在政府定点采购饭店或公务灶,每人每餐不得超过35元标准);2. 超人数陪餐(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人数的三分之一)3.公务接待中提供香烟,使用高档酒水(招商引资、重大外事活动经批准可以使用本地酒);4.超标准安排住房及住房内摆放水果。

    (二)违规吃喝。重点治理1.落实同城不吃饭、下乡不饮酒、接待不超标的要求;2.到乡镇等基层单位开展公务活动,接受基层单位安排宴请,接受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确需接待安排的,原则上应在乡镇“廉政灶”等单位内部食堂就餐)3.到辖区以外的地方开展公务活动,不按照公务出差有关规定公款吃请,接受公务活动区域之外的异地宴请(确因条件所限无法自行安排用餐的,出具公务函后可由对方单位按公务接待标准安排);4.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参加由企业组织的宴请活动或要求企业为宴请活动买单;5.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6.用公款宴请私客,在内部接待场所宴请私客;7.出入隐蔽在居民小区、出租房屋、写字楼、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周边等地只为少数人服务的餐饮服务场所及私人会所参与吃喝问题。8.参加同学会、老乡会等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参加各类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参加其他违反规定、有损形象的饭局。

    (三)违规迎来送往。重点治理:1.层层陪同问题(上级到下级调研,由各地各部门一位负责同志陪同,各考察点等候人员不超过2人);2.违规组织人员欢送、迎接或接受在辖区分界、高速路口处接送,使用警车开道等任何形式的迎来送往活动;3.使用公款组织或参与“饯行宴”“接风宴”等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宴请活动;4.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四)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重点治理提供、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利用职务影响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等问题。

    (五)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重点治理违规馈赠、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

    (六)违反扶贫工作纪律。重点治理1.驻村队员接受吃请和土特产品;2.机关干部到扶贫点帮扶,接受餐饮和住宿招待。

    二、治理对象

    人大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三、时间阶段

    2016年8月29日至9月30日,集中治理周期为一个月,然后转入常态治理。

    四、方法步骤  

    (一)教育提升。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宣传教育学习工作,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规党纪有关内容,传达江西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陈阳霞(副厅级)在私人会所组织和接受吃请问题处理情况的报道,以及我市近期发生的几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着力解决个别党员干部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思想认识不深、根基不牢,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薄等问题,切实增强严守党规党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自查自纠。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做到实事求是、深入查摆、立行立改。一是个人进行自查。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对照党规党纪、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规定和治理要求,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形成自查和整改报告。二是委室进行自查。围绕专项治理内容,认真查找在超标准接待、违规吃喝、违规迎来送往、违规收送礼金、违反扶贫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在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中是否存在宣传教育不深、责任压力传导不够、执纪问责不力等问题。三是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查摆会。9月15日前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查摆会,主要领导同志带头剖析问题,开展自我批评教育,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形成对照查摆材料。

    (三)公开承诺。治理对象每人均须签订承诺书。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领导干部承诺书》;其他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签订《党员干部承诺书》。单位“一把手”、领导班子要认真对照市委要求,查摆在履行“一岗双责”,对照专项治理方面责任清单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做出责任承诺,在单位公开,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并向市纪委备案。

    (四)严厉查处。纪工委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做到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传统方式检查和新兴网络手段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违规公款吃喝,违规迎来送往,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隐蔽场所和私人会所参与吃喝,违反扶贫工作纪律等突出问题。要严格执纪问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约谈提醒;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要及时核查、限时办结、从严处理,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五)建章立制。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建制度、立规矩,强化刚性约束,不断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认真筛选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研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尤其是违规公务接待问题的新特点和新动向,分析原因、查找漏洞,督促有关科室和人员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建立制度防线。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机关关于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加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严格执行扶贫工作纪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周严组织、迅速行动,积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周口党员干部“十不准”“八条禁令”、《周口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镜鉴,深查细照、验身正己,并把这次专项治理做为党风党纪专题民主生活会后续整改的重要内容,抓好贯彻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要不留死角、不定时间、多种形式,形成高压态势。自查自纠既要把问题找准,又要善于发现“四风”的新动向、新情况;既要抓典型问题,又要注重解决小事、小节、小错;既要抓早抓小,又要抓长抓细。纪检监察干部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协助开展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做到不隐瞒、不回避,实事求是,真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三)做到以上率下。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切实担负起分管领域的主体责任,自觉把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作为分内之事,把抓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工作之中。要坚持以上率下,领导干部要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起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的好榜样,带头加强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改提升,带头作出承诺,做到层层示范、层层带动,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总体效应,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持续发力加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做到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持续发力加压,不断探索严肃党风党纪的新方法、新举措,捕捉“四风”的新动向、新表现,对违反党规党纪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尤其是违规吃喝行为要做到快查快处、严查严处,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松、力度不减、氛围不淡,充分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越往后处理越重、越往后要求标准越高的执纪理念,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不断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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