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人大对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职测评
“2017年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共发放贷款499笔,放款4980万元,全年任务350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42%,扶持499人创业,带动1108人就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增强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意识,抢抓新机遇,适应新常态,迎接新挑战,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从严要求自己,带好队伍,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为我县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做出更大的贡献……”
这是1月25日上午,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部分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以口头形式“晒”出的履职成绩单和履职打算。在当天会议上,共有25名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述职报告——这也是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述职测评。
2015年11月,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每年要组织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一府两院”及政府组成部门的工作情况有重点地进行评议,开展满意度测评。2017年8月,县人大常委会出台《淮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双述职”办法》,对述职评议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
对于这次测评,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开展了深入调研,广泛收集了群众意见。在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现场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从测评结果看,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这些部门的工作总体上是满意和肯定,认为这些部门都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能够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实施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及时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
“人大述职测评是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利的具体表现,更是响应中央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的具体实践。是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苏中林表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以测评为动力,振奋精神,再接再厉,在增强法治观念、推进依法行政,增强勤政为民、不断创新工作,增强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上有新提高,把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用好,推动部门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下一步,县人大常委会对其依法任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将不仅仅停留在述职、测评上,还将不断深化和拓展监督内容,将对“事”的测评与对干事的“人”的测评相结合,将提高认识、解决问题与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相结合等,实现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尚福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