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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离”是对法律和民意的“调戏”

    2013/10/11 9:07:37 浏览次数: 【字体:

    今日评论   关键词  旅游

    为何对一个引起公众愤怒的执法人员如此袒护?其背后如果没有猫腻,恐怕是不可能的。旅游乱象,固然有旅行社、导游的原因,但更与执法人员的纵容有关——他们是否从中分到一杯羹?

    □滨兵 文

    只要乱象仍然存在,即便是不再上演脖上架刀,还会有其他的宰人“把戏”。外出旅游,如果导游像“土匪”,执法人员像“流氓”,那么,游客除了用脚投票,还会有其他选择吗?

    6日,央视曝光云南香格里拉旅行社强制收取游客藏民家访费,声称是行政性变相收费,记者拒绝交费被导游强行拉下车。随后,游客到迪庆州旅游局投诉,却遭到执法人员辱骂。对此,迪庆州旅游局回应称,对涉事的旅行社处以10万元罚款,涉事导游吊销相应证件,并调离相应执法人员。(报道详见大河报2013年10月8日A09版)

    本以为有了《旅游法》保护,国庆长假外出旅游也就有了“保护伞”,也就能够称心如意地旅游,可事与愿违,旅游“乱象”依然,甚至出现导游威胁游客脖上架刀的“恐怖片”。导游霸道,游客可以投诉,可没想到的是,竟然遭到了执法人员的威胁和辱骂:“我说拘留你就拘留你,你侵犯了我的人权!像你这样的游客,我们是不欢迎的。”还说,“像你这样的滚蛋!永远不要来香格里拉!把你撵掉!”如此执法人员,与地痞流氓有何区别?

    事情曝光之后,接下来的处罚倒是挺快的。相关导游、旅行社受到了重罚,可对于这位嚣张的执法人员却只是“调离”。这就让人想不通了。“调离”,显然不是一种处罚,只是暂避“风头”,这简直是对《旅游法》和民意的“调戏”。对此,人民日报发布微博称:如此调离,与变相保护何异?如果把问责变成责问,把惩处简化为“罚酒三杯”,这与变相保护何异?

    为何对一个引起公众愤怒的执法人员,却是如此袒护?其背后如果没有猫腻,恐怕是不可能的。旅游乱象,固然有旅行社、导游的原因,但更与执法人员的纵容有关。想必执法人员能够从中分到一杯羹。可再追问下去,究竟是谁对执法人员纵容?导游是服务人员,是为游客服务的,可导游却变成了“土匪”,竟然会脖子架刀,这绝不是一两天时间“炼”成的。

    香格里拉的风景优美,外地游客纷至沓来,这本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唯有始终保持良好的旅游形象,赢得游客的口碑,才能使当地旅游业大放异彩。显然,导游脖上架刀,是在自毁形象,而执法人员不仅不执法,反而与投诉者唱起“对台戏”。这肯定是事出有因的。

    处理导游、旅行社,只是将其当做“个案”处理,这显然无法挽回失掉的“旅游形象”,最重要的不仅仅是处罚执法人员,更应该挖出背后的“病根”。究竟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一方面要严肃处理相关人员,特别是要找出执法乱象的“源头”,看看那些执法人员的“真实面目”;另一方面是严格执行《旅游法》,要敬畏民意。否则,只要乱象仍然存在,即便是不再上演脖上架刀,还会有其他的宰人“把戏”。外出旅游,如果导游像“土匪”,执法人员像“流氓”,那么,游客除了用脚投票,还会有其他选择吗?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2013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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