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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口: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判刑

    2015/7/28 8:47:32 浏览次数: 【字体:

       

    原标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判刑
            我市集中打击抗拒执行犯罪

        在现实生活中,法院判决生效后,却有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7月27日上午,记者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自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市两级法院已拘留125名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

       2010年11月,沈丘县人民法院判决庄某平停止侵权,不得耕种庄某祥相邻一侧的0.58亩责任田,拆除其所建房屋,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1000元。判决生效后,庄某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沈丘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庄某平司法拘留15日,并对其拒执犯罪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今年4月,沈丘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决庄某平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1年执行。

       2014年11月,为有效遏制部分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逃避执行等不良现象,保障群众合法利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市两级法院共拘留125名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厅一名工作人员说:“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如将失信被执行人拉入‘黑名单’,公告其头像照片、身份证号及工作单位等。”  线索提供 徐林(据中华龙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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