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周口人大网 >> 媒体视野 >> 浏览文章

    杨芬:撑起法治保护伞 文明城市魅力增

    2017/11/30 11:05:05 浏览次数: 【字体:

    腾冲地处祖国西南边陲,与缅甸接壤,历史上曾是古西南“丝绸之路”的要冲,是著名的侨乡、文化之邦和著名的翡翠集散地,也是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自2010年,腾冲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始终将其作为最高荣誉,先后两次荣获“云南省文明县城”称号,2015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2017年9月接受中央文明办的最终测评,11月获得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腾冲市“创文”成功不是终点,人的素质提升才是最终目的,腾冲市是著名的旅游城市,和顺古镇更是腾冲的形象窗口,要倍加珍惜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从具体的言行举止向世界展示腾冲市民的文明风采。

    云南和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中国魅力名镇评选活动中以最高票额荣膺 “中国十大魅力名镇”榜首,并夺得唯一的“中国魅力名镇展示 2005年度大奖”,这是全省人民文化生活中的一件大喜事。《云南省和顺古镇保护条例》已由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3月26日审议通过,并予公布,这是保山市腾冲市的第一个地方性法规,承载着腾冲67.8万人民对美丽家园用法规保护的企盼。腾冲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实地察看了整个和顺保护与开发情况,听取了相关情况介绍,并反馈了意见建议。自2010年6月1日《条例》施行以来,腾冲县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组建古镇保护管理机构,逐步完善各项保护措施,努力推进古镇保护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古镇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于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推动腾冲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营造发展和谐共建氛围。组织了《条例》施行的启动仪式,先后向居民、经商户和游客印发《条例》文本近4万多册,扩大了宣传的覆盖面,《条例》的知晓率得到提升。随着腾冲旅游业的发展,腾冲全力打造“世界腾冲,天下和顺”这张名片,突出统筹规划,古镇建设取得长足进展。首先坚持了规划先行的原则,为和顺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其次积极争取项目,和顺古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得到夯实。再次全力推进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积极探索古镇保护与开发的新路子。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全民参与、特色发展、和谐共赢”的发展模式,旅游反哺农业、旅游回馈社会的机制逐步形成。和顺古镇保护按照《条例》的规定,积极采取措施,推行综合管理,依法保护古镇,全面提升了和顺镇的镇容镇貌。对100多座古民居挂牌保护,对文化古迹、古树名木建立健全了档案资料,对确需进行维护和修缮的建筑物、构筑物,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给予扶持改造提升,对违法行为予以打击,古镇保护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依法保护古镇的工作卓有成效。共投入资金1亿多元完成和顺古镇“管网改造”一期工程,实施了小城镇示范建设,加大了道路、供排水、消防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力度;在和顺增设交通管治标识标志牌20余块;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目前共发出法律文书150多份,依法制止群众私拆房屋违法行为39起,纠正与古镇风貌不相协调方案6份,依法审批建房申请31份,实施处罚6起,共拆除违规商业广告160多块,并制止广告违法行为1起,对夜里施工超高建筑不听劝说者,法院强制执行3起。目前,县人民政府已出台《条例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有助于执法更加规范和完善,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随着和顺古镇影响力的不断扩大,游客日益增多,带来了经济效益的同时,影响古镇保护的矛盾和问题也日益突出,执法检查组要求,和顺古镇的保护工作应引起高度重视,并有的放矢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进一步推进《条例》的贯彻执行

    深化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知法守法自觉性。市、镇两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增加经费投入,开展形式多样、深入人心的《条例》宣传工作。提高针对性,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引导群众树立“只有保护古镇才能获得古镇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要让古镇居民明确为什么保护?保护什么?怎样保护?让外来游客知道和顺古镇已被立法保护,在保护区内的任何活动都必须在《条例》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要加大曝光力度,不断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和保护观念,做到家喻户晓,逐步提高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严格执法,不断强化古镇保护的监管工作。腾冲各职能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政府要加大对古镇保护执法的督查力度,坚决杜绝相关部门的不作为和滥作为现象,古镇保护管理局应严格监管,发现违反《条例》规定的情形,要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

    适当增加古镇保护人员和经费。一方面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保护人员和经费予以保障。其次按照《条例》规定,政府要力促经费保障机制的形成,争取从门票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维护费工作的落实,专项用于历史文物古迹维护修缮以及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使古镇保护经费的来源得以保障,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同时要广泛宣传,全面发动面向社会、企业和个人开展的募捐活动,筹集古镇保护基金。进一步规范古镇内的公共管理秩序。古镇保护管理局要严把开展民族文化活动、商品促销、影视拍摄、餐饮娱乐、住宿经商等一切活动的审批关,要按照总体规划,严格做好经营种类、装修风格、商铺总量等风貌控制,破坏和影响古镇保护秩序的项目坚决不批。既要防止商业化泛滥,也要着力解决当地群众参与发展旅游的问题。古镇要坚持保护为主,适度开发的原则,结合总体规划,充分论证柏联和顺公司在建项目的可行性。另外,庭院经济的模式,缓解管理上的压力,促进古镇风貌的维护。对文物古迹保护要坚持修旧如旧的原则,并对涉及的居民户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公共秩序,要突出核心保护区、建设探索部门主导、公众参与的制度加以维护,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确保规范、有序和统一管理。

    今天的腾冲正站在一个崭新的起跑线上,腾冲要一如既往、共同前行,不忘初心、珍惜荣誉,巩固创建成果、提升综合实力,切实发挥好示范作用。腾冲市人大常委会更加注重对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等工作,争取对全市古村落、湿地保护进行立法,使新时代民主法制上新台阶。为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共筑中国梦腾冲篇章而不懈努力,使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美丽的文明腾冲更加熠熠生辉。(作者单位:云南省腾冲市人大常委会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21  www.zkrd.gov.cn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版权所有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办
    豫ICP备15036050号-1 豫周公网安备:41160002130013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太昊路中段 值班电话:0394-8357398 信箱:zkrdxck8026@163.com
    技术支持:中原传媒
    总访问量: 4874285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