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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一〇号)

    2022/3/11 20:21: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一一〇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2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2年3月11日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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