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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口市港口和航道条例》宣传贯彻协调会召开

    2022/2/19 8:38:19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2月18日下午,我市召开《周口市港口和航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协调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吴刚主任安排,会议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条例》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进行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伟、市政府副市长梁建松出席会议,市人大法工委、市港航管理局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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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例》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8日批准,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会议强调,《条例》的出台,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楼阳生书记视察周口时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张建慧书记关于打造新兴临港经济城市的目标要求。对维护港口安全和生产经营秩序、保障航道畅通及通航安全、加强港口和航道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切实起到服务、保障、引领、推动作用,有助于发挥我市内河航运新优势、推进港航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打造国家区域中心港口城市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条例》的宣传工作,为《条例》的贯彻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会议要求,一是营造宣传氛围。紧盯我市“临港新城、开放前沿”的战略定位,认真制定《条例》宣传方案,在全市掀起学习热潮。二是明确主体责任。列清各部门职责清单,各司其职,形成强大宣传合力。三是丰富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微博、微信等平台,制作系列报道宣传短片,扩大《条例》宣传面、覆盖度和知晓率。四是抓好宣讲培训。突出重点宣传对象,深入港口、码头、渡口、船闸所、航运企业,重点对船员等港航从业人员宣讲《条例》,引导其正确理解、适用《条例》。五是建立长效机制。《条例》实施后,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条例》实施情况适时开展调研评估、执法检查等,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监督;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结合周口实际,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和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全面贯彻执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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