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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口市港口和航道条例》于3月1日起实施

    2022/2/24 17:55:47 浏览次数: 【字体:
    (记者 刘昂)2月24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周口市港口和航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情况和贯彻实施等回答新闻媒体记者提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伟、副市长梁建松出席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建中主持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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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上,王伟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立法特色,并就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如何实施好《条例》提出要求;梁建松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港航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同志分别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
    据介绍,2021年12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条例》,并于3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58条,是我省首部港航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我市实际需要,有效整合立法资源,将港口和航道放在一部法规中进行规定,体例创新,结构科学,内容明确,逻辑严谨,不抵触、有特色,获得了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条例》的实施对维护港口安全和生产经营秩序、保障航道畅通及通航安全、加强港口和航道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等,切实起到服务、保障、引领、推动作用,有助于发挥我市内河航运新优势、推进港航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国家区域中心港口城市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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