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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科学佩戴口罩立法工作会

    2022/5/9 20:30:56 浏览次数: 【字体:

    5月9日上午,为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楼阳生、市委书记张建慧5月8日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科学佩戴口罩进行立法的批示精神,按照吴刚主任安排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伟在人大七楼会议室组织召开科学佩戴口罩立法工作会。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市商务局、市邮政局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和法规科长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卫健委的立法起草情况,讨论了《周口市公众聚集场所佩戴口罩规定(草案)》(草拟稿),参会人员分别发言,对立法体例、名称、适用范围等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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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和省、市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责任,明确任务,市卫健委抓紧起草《周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社会公众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科学佩戴口罩的决定(草案)》(草拟稿)(以下简称《决定》),确保尽快出台一个高质量的《决定》,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王伟就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高质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科学佩戴口罩做出重大事项决定提出明确要求。

    王伟指出,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出台《决定》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及时向市委报告。二是突出问题导向。查深查透我市疫情防控中佩戴口罩存在的突出问题,摸清群众所思所想,注重一线防疫人员实践经验和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设计制度规范,做到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地方实际问题。要注重学习国家、省关于科学佩戴口罩的指引,将其吸纳到《决定》当中;三是依法作出《决定》。以重大事项决定的方式出台《决定》,虽不同于地方立法权,同样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到不抵触,于法有据,以高质量《决定》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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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徐公轩、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支建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王晓莉、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副主任张文娟出席会议。

    (作者:位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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