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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要闻】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听取五级人大代表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019/5/18 18:34:14 浏览次数: 【字体:
     
     
     
     
     
    【人大要闻】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听取五级人大代表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文慧主持会议
     
    周口人大全媒体讯(毛琦 刘昂  海燕) 5月13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周口饭店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五级人大代表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文慧主持座谈会。
     
    李文慧指出,人大代表来自人民群众,代表人民群众发声,反映人民群众意见。把五级人大代表召集在一起,以座谈会的形式听取大家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也是这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一项内容。希望各位人大代表能够结合自身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全国人大代表李灵说, 开展水污染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推进水污染整治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是安民心、解民忧的现实需要,也是提升人大监督水平的有力举措。
     
        今年3月25日下午,栗战书委员长出席全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专家评估座谈会上发表讲话时明确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把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要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全社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各项决策部署,打好碧水保卫战,进而推动打好整个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生态环境质量这块短板,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李灵说,近年来,周口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倾心尽力,把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市实施了以水润城、以绿荫城等重要民生工程,实现了让河水更加清澈、河岸更加清秀、城市更加美丽的目标,为人民群众打造了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生活环境。
     
     周口市人大常委会也把每年中原环保世纪行系列活动的开展与平时开展检查、视察相结合,力促有关部门落实贯彻水污染一法一条例要求,群众很满意,社会效应好。
     
        周口的天是蓝的,空气是新鲜的,周口迎宾大道两侧郁郁葱葱、竞相生长的各类植物是咱们在大城市很少能到的。
     
    李灵代表提出二条建议:一是建议出台“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地方法规。二是加大对水污染防治的宣传。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度,对饮用水水源和其它特殊水体予以保护。但这些规定比较抽象,实践中难以落实到位。据了解,目前,饮用水源地的保护立法及标准制定仍严重滞后,没有一部专门针对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法律法规,致使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不规范,各地对饮用水源地的管理要求和管理水平也不完全一致。另外,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也会影响饮用水安全,但目前只能由有关地方政府或共同上级政府协调解决,这种选择容易滋生扯皮现象,造成问题久拖不决,另外按什么标准、什么尺度来解决纠纷,这些都无依据可参照。
       政府相关部门要采取集中宣传与平时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开展对水污染一法一条例的宣传。水务部门和环境资源保护部门,可以利用一年一度的水法宣传周活动及平时环保执法检查,采用多种形式如宣传车巡回宣传、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横幅、搞水污染防治墙绘,在人流量较大的车站、广场、学校、企业等地醒目位置书写固定标语等,也可以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媒体网络等载体,对水污染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水污染防治重要性的认知和自觉保护水资源的意识。
     
       李灵代表表示, 水是生命之源。保护好、利用好水资源,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更是与造成水污染源头的一切行为作斗争的新时代下的使命。为了我们的将来,我们的发展,我们的生活,我们一定会在一切可以的机会,加大对水污染一法一条例的宣讲、解释,促使全民对水污染防范和不可亵渎的敬畏。
     
    省人大代表时兴荣说,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后,农村生活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周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加大投入力度,党员干部带头,动员全民参与,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环境污染、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虽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他建议,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发展生态农业,增强群众环保意识。
     
    市人大代表苏华伟说,饮用水安全不仅涉及环境保护,更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及幸福感、获得感密切相关。结合我市情况,针对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及水污染防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他建议,将改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及早完善排水设施规划;在农村探索建立配置公共农药喷洒设备制度;强化对废旧坑塘的监管、利用和处理。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文慧主持会议
     
    周口人大全媒体讯(毛琦 刘昂  海燕) 5月13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周口饭店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五级人大代表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文慧主持座谈会。
     
    李文慧指出,人大代表来自人民群众,代表人民群众发声,反映人民群众意见。把五级人大代表召集在一起,以座谈会的形式听取大家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也是这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一项内容。希望各位人大代表能够结合自身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全国人大代表李灵说, 开展水污染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推进水污染整治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是安民心、解民忧的现实需要,也是提升人大监督水平的有力举措。
     
        今年3月25日下午,栗战书委员长出席全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专家评估座谈会上发表讲话时明确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把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要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全社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各项决策部署,打好碧水保卫战,进而推动打好整个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生态环境质量这块短板,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李灵说,近年来,周口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倾心尽力,把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市实施了以水润城、以绿荫城等重要民生工程,实现了让河水更加清澈、河岸更加清秀、城市更加美丽的目标,为人民群众打造了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生活环境。
     
     周口市人大常委会也把每年中原环保世纪行系列活动的开展与平时开展检查、视察相结合,力促有关部门落实贯彻水污染一法一条例要求,群众很满意,社会效应好。
     
        周口的天是蓝的,空气是新鲜的,周口迎宾大道两侧郁郁葱葱、竞相生长的各类植物是咱们在大城市很少能到的。
     
    李灵代表提出二条建议:一是建议出台“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地方法规。二是加大对水污染防治的宣传。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度,对饮用水水源和其它特殊水体予以保护。但这些规定比较抽象,实践中难以落实到位。据了解,目前,饮用水源地的保护立法及标准制定仍严重滞后,没有一部专门针对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法律法规,致使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不规范,各地对饮用水源地的管理要求和管理水平也不完全一致。另外,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也会影响饮用水安全,但目前只能由有关地方政府或共同上级政府协调解决,这种选择容易滋生扯皮现象,造成问题久拖不决,另外按什么标准、什么尺度来解决纠纷,这些都无依据可参照。
       政府相关部门要采取集中宣传与平时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开展对水污染一法一条例的宣传。水务部门和环境资源保护部门,可以利用一年一度的水法宣传周活动及平时环保执法检查,采用多种形式如宣传车巡回宣传、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横幅、搞水污染防治墙绘,在人流量较大的车站、广场、学校、企业等地醒目位置书写固定标语等,也可以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媒体网络等载体,对水污染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水污染防治重要性的认知和自觉保护水资源的意识。
     
       李灵代表表示, 水是生命之源。保护好、利用好水资源,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更是与造成水污染源头的一切行为作斗争的新时代下的使命。为了我们的将来,我们的发展,我们的生活,我们一定会在一切可以的机会,加大对水污染一法一条例的宣讲、解释,促使全民对水污染防范和不可亵渎的敬畏。
     
    省人大代表时兴荣说,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后,农村生活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周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加大投入力度,党员干部带头,动员全民参与,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环境污染、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虽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他建议,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发展生态农业,增强群众环保意识。
     
    市人大代表苏华伟说,饮用水安全不仅涉及环境保护,更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及幸福感、获得感密切相关。结合我市情况,针对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及水污染防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他建议,将改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及早完善排水设施规划;在农村探索建立配置公共农药喷洒设备制度;强化对废旧坑塘的监管、利用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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