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周口人大网 >> 县市区动态 >> 沈丘县 >> 浏览文章

    沈丘县人大出台“十条廉政新规”

    2014/2/13 16:32:33 浏览次数: 【字体:

    时逢佳节倍思廉   强化措施重监管

    沈丘县人大出台“十条廉政新规”

     

    2014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中央、中纪委三次全会有关节日廉政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近日,沈丘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出台十条廉洁规定,强化机关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确保过一个祥和清正廉洁的春节。

    每年春节往往是领导干部接受吃请、收受礼品等违规违纪的高发期,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规范过节期间行为,督促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弘扬清风正气,沈丘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廉政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出台了《加强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规定》。1、严禁利用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接受吃请,向企事业单位、索要礼品、特产;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3、不得公款互相宴请,不得集体聚餐吃请,不收受纪念品土特产;4、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5、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6、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7、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8、严禁利用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收敛钱财;9、严禁利用各种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10、严禁公车私用,除值班车辆外,其余车辆一律封存。

    为强化各项规定落实,该县人大还专门下发了通知,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职工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规定。同时,强化落实监督职责,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支部采取专项检查、重点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围绕节日易发多发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机关落实规定情况的开展督促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切实以强有力的工作纪律,确保度过一个安全、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信息员 王景现 范晓公)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21  www.zkrd.gov.cn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版权所有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办
    豫ICP备15036050号-1 豫周公网安备:41160002130013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太昊路中段 值班电话:0394-8357398 信箱:zkrdxck8026@163.com
    技术支持:中原传媒
    总访问量: 4874317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