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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不执行以身试法 身陷囹圄悔恨已迟

    2018/1/23 0:56:39 浏览次数: 【字体:
           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老赖”往往法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用尽浑身解数施展“拖、躲、耗”三字决,逍遥自在,践踏着法律的威严。李某就是一个典型的不见棺材不掉泪的“老赖”,直到走进监狱的那一刻才幡然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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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曾以生意周转急需用钱为由向王某借款3万元,王某多次催要他一拖再拖。王某依据李某向其出具的借条诉至扶沟法院,要求李某偿还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仍不向王某偿还。王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向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手续后,李某仍不以为然,拒不报告财产,法院依法对李某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李某丝毫无畏惧之心,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王某以李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有履行能力却不履行法院判决,且拒不如实报告财产情况,经采取罚款、拘留措施仍不执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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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强制执行与刑事自诉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给李某做思想工作,释明法律,讲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以及判处刑罚对其今后生活的影响等相关后果,但李某思想极其顽固,存在侥幸心理。最终,李某被扶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就在李某收到刑事判决书的那一刻,两手发抖,一改往日藐视法律的面孔。走进戒备森严的监狱,以身试法,方知法律威严。在李某收监执行刑罚的第二日,其家属就将应履行的标的款及迟延履行金分毫不差地交到法院。李某及其家属极度后悔自己不懂法、不畏法、不该不听法官的劝解。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老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损害的不仅仅是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还严重破坏着社会诚信体系,严重破坏着司法公信力。法院生效判决能否切实履行,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终实现,关系到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提升,关系到司法权威的真正树立。法律已为“老赖”布下“天罗地网”,谁敢以身试法,定受法律严惩。(扶沟法院  高娜  樊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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