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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地离婚拒不执行 法官用情顺利执结

    2018/1/23 0:58:14 浏览次数: 【字体:
           当事人离婚后,往往形同陌路、不相往来,致使离婚案件的执行存有一定难度,跨省案件更难执行。夏某(女)系湖北鄂州人,网恋认识扶沟县曹里乡某村李某,二人相识一月后闪婚,共同在湖北鄂州务工、生活,并在鄂州购买了一套房产。但好景不长,因风俗、生活习惯和性格差异,二人生活不到半年,夏某便提出离婚。扶沟县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夏某与李某离婚,夏某补偿李某61980元后取得房产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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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案立案执行后,夏某接到法院执行文书后,认为扶沟到鄂州路途较远,法院执行不了,遂改变手机号码,对法院的执行置之不理。
    执行法官决定多举措全方位围剿“老赖”夏某,将夏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冻结其所有银行账户,限其出行和一般的经济往来。夏某再次结婚去登记时,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民事判决书和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以登记。执行干警采取以上措施后,判断夏某一定会来法院。
    不出所料,夏某在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时,因手续不全,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无奈之下,夏某与一男子共同来到扶沟法院。
    执行干警苦口婆心的做夏某工作,指出夏某与李某毕竟生活了一段时间,时间虽短,一日夫妻百日恩,离婚了就应该正确对待,化解矛盾,法院既已做出了判决,就应该执行,要讲诚信按法律办事,只有这样,才能在以后道路上走的更好。夏某对执行工作不理解,不愿履行判决内容,并对采取的执行措施指责,认为影响了其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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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警们从上午八时开始到晚上八时二十分一直做夏某工作,案件未有任何进展,扶沟县法院决定对夏某采取强制措施。这时,与夏某同来的男子看到法院动起真格,被震慑住了,对夏某说:“法院反复给你做工作是为了你好,协商解决好,我给你担保。”
    执行干警及时把握时机,趁热打铁,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与夏某同去的男子当场用支付宝打到法院执行专户30000元,剩余31980元由其担保,于次日下午三时履行完毕,如不履行,法院将追加其为被执行人。第二天上午11时,夏某提前履行了余款31980元,案件得以全部执结。(扶沟法院  王永同  樊  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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