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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司法】温情法官巧破执行难

    2018/3/21 23:21:35 浏览次数: 【字体:
    周口人大全媒体讯(王传奇 韩胜利 李岩)3月13日下午,郸城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办公室内,朱某(女)终于见到自己5岁的女儿。看到女儿的一刹那,朱某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泪如雨下,见到他*的女儿一时间也泣不成声。
    时间还要追溯到2010年,朱某与前夫张某经人介绍相识,双方按照农村风俗举行结婚仪式,后补办结婚手续。婚后,两人育有一儿一女,儿子于2011年出生,女儿于2013年出生。儿女双全,本应其乐融融的两人却因为性格问题和家庭琐事矛盾不断,进而发展至不可调和,感情破裂。2017年2月,朱某向郸城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年3月,郸城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后来,朱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半年多的时间内,双方并没有和好,也没有共同生活,足以表明双方感情确实破裂。破镜难重圆,郸城法院经过审理,准许两人离婚,儿子由被告张某抚养,女儿由朱某抚养,双方互不承担抚养费。
    法院判决下达后,张某将儿女转移他处,其本人也离家外出,有意躲避履行。考虑到案件的特性,郸城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展贤亮决定先采取温情劝解的方式,一方面积极联系张某及其家人,反复进行思想工作,一方面积极查找张某和朱某婚生女儿的下落,同时注意稳定好朱某的情绪。
    3月1日,展贤亮接到信息:长期外出的张某已经返回家中。展贤亮、闫晓东、丁广伟等人立即行动,将张某堵在了家中。见到执行干警,张某顿时丧了气,表示愿意把女儿交还给朱某,但是需要一定的时间。办案法官考虑到毕竟父女之间血浓于水,如果采取强硬措施效果可能并不理想。铮铮铁骨的执行男儿,决定采取相对温和的方式执行此案,同时为了防患于未然,对张某保持紧盯不放松。3月13日,经过郸城法院执行干警的反复教育和劝说,张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决定带女儿来法院,这也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情景。
    郸城县法院在执行夫妻双方离婚后对婚生子女的争夺案件上,注重采取温情方式,尽量避免采取强硬执行措施,确保此类案件在不伤害孩子们的情况下执结完毕。男女双方离婚,孩子从来都是最无辜的受害者,执行法官们也真诚地希望婚姻双方能够妥善处置家庭矛盾,共同经营好家庭,给孩子们一个完整、和睦的家庭,让孩子们在父母双方的关怀和爱护之下健康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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