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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口市环保局网络学习“两高”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2013/10/21 15:02:30 浏览次数: 【字体:

     

     周口市环保局网络学习两高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为全面了解、掌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出台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内容、相关规定,防范企业环境污染犯罪,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自8月中旬以来,市环保局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利用现代互联网微机平台,网络学习两高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市环保局要求广大干部职工切实做到网络学习和工作两不误,实现两促进,学精深,钻研透,学用结合。学习中,市环保局还组织网络技术能手深入股、室、二级机构,及时指导处理学习中出现的网络技术和故障问题,确保了学习顺利进行。至目前,已组织学习150余人次。

            通过此次两高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网络学习,提高了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对该司法解释在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全体环保人员切实履行好环境监管职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信心决心和责任感、使命感。(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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