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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城市法院强执一起子侵母宅案

    2014/12/5 14:00:11 浏览次数: 【字体:

     

    “关键时候还得相信法律,依靠法院”,1027日,当看到着装整齐、神情威严的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王某及其家具带离侵占已久的其母住宅时,该村村主任感慨地对在场村民说。 

    现年33岁的王某系项城市某办事处村民。2004年,王某为娶妻暂用其母楼房(该楼房产权系母亲所有),数年一直居住,后因琐事与其母亲发生纠纷并将其母赶出家门。其母只好在村委会旁搭建一个棚子居住,生活极其艰苦。其母多次找到村委会要求处理,村主任也多次做任某思想工作,但王某置之不理,仍不念母子之情,无奈其母一纸诉状将儿子王某告上法庭。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王某停止侵权,并于法定期间内从其母房中搬出。

    判决生效后,王某认为法院也奈何不了他,经执行法官多次耐心说服教育,王某俨然以房主的姿态,据不搬出。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神圣和尊严,1027日,项城市法院的执行法官一行10人在执行局长任敦祥的带领下,来到王某的住处,要求其立即搬出其母住房。在讲明法律后果后,王某仍耍赖拒不搬出,执行法官于是果断采取强制搬迁措施,慑于法律的威严,王某只好将其家具从其母亲的宅院里拉走。

    至此,这起子侵母宅案得以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供稿: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牛凌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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