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周口人大网 >> 依法·释案 >> 以案说法 >> 浏览文章

    母亲帮儿女制假,全部被判处刑罚

    2014/12/30 9:51:5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追求暴利,儿子和女儿合伙造假,母亲非但不劝阻教育,反而帮助犯罪。近日,淮阳县检察院对被告人朱某等一家三口假冒注册商标案依法提起公诉,三名被告人全部被判处刑罚。

    很多人都幻想过一夜暴富,被告人朱明伟与姐姐朱丽娜也是一样。为了能够迅速致富,过上安逸的生活,二人挖空心思,百般算计。经过一番盘算之后,姐弟二人认为假售假货投资少,风险低,来钱又快,遂决定从事这一行当。为掩人耳目,逃避处罚,又降低成本,他们租赁一处偏僻的民房作为厂房,随后又购买了机器设备,雇佣了工人,于20137月开始生产假冒“旺仔小馒头”。两人从郑州等地购买来其他品牌的小馒头,然后由朱丽娜带领工人分装进仿冒的“旺仔小馒头”包装里。在得知儿子和女儿从事犯罪活动后,年近六旬的周保莲非但不批评教育,反而亲自帮助他们进行非法生产。

    姐弟二人没想到自己的发财梦瞬间破碎,在刚刚开始非法生产几天以后,假冒产品即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物价鉴定,其假冒“旺仔小馒头”市场价格124307元。

    经淮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被告人朱明伟和姐姐朱丽娜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其母亲周保莲也因触犯同样的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四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 马娟娟

     淮阳县人民检察院 张豪)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21  www.zkrd.gov.cn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版权所有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办
    豫ICP备15036050号-1 豫周公网安备:41160002130013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太昊路中段 值班电话:0394-8357398 信箱:zkrdxck8026@163.com
    技术支持:中原传媒
    总访问量: 4874305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