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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正超就落实“两个责任”集体约谈市直单位党组书记、纪检组长

    2014/9/24 13:27:27 浏览次数: 【字体:

     9月18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杨正超集体约谈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和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央、省、市领导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市直单位工作实际,就怎样落实好“两个责任”进行集体约谈,督促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杨正超指出,落实“两个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深化,是党的理论的一个重要突破。强调“两个责任”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需要,是应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形势的需要,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需要。

      杨正超强调,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和纪检组(纪委)要强化看齐意识、担当意识、传导意识、追责意识,高标准、高质量地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第一,党组要坚决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党组(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第二,纪检组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牢牢抓在手中,聚焦纪检监察工作的主业主责,聚焦中心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加快推进“三转”工作,全面提升队伍能力素质。

      杨正超强调,市直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努力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长效机制。一要强化责任担当。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组织者、实施者,同时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必须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做到工作职责和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二要坚定立场态度。党组(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纪检组(纪委)落实好监督责任,敢抓敢管,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遏制或制止腐败问题于萌芽状态。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凡出现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党组(党委)必须承担主体责任。四要抓好工作落实。要常态化抓作风,零容忍抓反腐,持续性抓改革,全力以赴抓推进,协调配合抓“三转”。(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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