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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刚建:党员干部要带头信仰法治

    2015/1/5 9:48:25 浏览次数: 【字体:

         信仰是一种精神追求,是一种崇高境界,是一种不竭的激情和动力。坚定“法治信仰”,就是坚信党的领导,紧密围绕党的理想,党的任务和党的奋斗目标,履行职责和义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法律的权威,使人们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形成全社会对法律的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说:“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僵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却将蜕变成为狂言。”法治启蒙思想家卢梭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内心里的”,也是说公民确实要有对法律的一种敬仰。信仰是解决两个问题,第一,得有敬畏,第二,得有终极追求,就是人死了以后的追求,人虽然死了,但是留下了什么东西,这就是终极追求。法治信仰,是发自内心地认同法律、信赖法律、遵守和捍卫法律。没有精神的法治,犹如没有灵魂的人体,再刚性的法条也难免沦为摆设。一旦法治成为一种信仰,人们就会长期持续、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办事当成自己的生活习惯。法律只有被信仰,成为坚定的信念,才能内化为人们的行为准则。法治的根基在于人民发内心的拥护,法治的力量在于人民真诚的信仰。只有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才能源源不断地释放规则的正能量。

    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党员干部必须坚定“法治信仰”,相信法治的无穷力量,对建设法治中国充满信心和决心,忠贞不渝、永不动摇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决定》还进一步硬性要求:“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想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无论是规定把法治教育列入培训内容也好,还是法治教育纳入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内容也好,都是硬措施、硬指标,更为重要的是有了对官员法治GDP考量,有了这个考量指标,“牟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就会失去市场;有了这个考量指标,官员就不得不提高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法治建设就可能会像经济建设一样取得成效。

    推进法治治国,坚定信仰法治,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用法,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以自身和模范行动维护党的形象和法律的尊严。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形式,推进工作、深化改革。坚决破除口头上讲“法治”。实际上讲“人治”的错误做法,坚决遏制“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徇情枉法”的现象。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法律才有可能得到平等执行,法治精神才能得以彰显,法治信仰才能得以塑造。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当权力运行与法律的规定不一致时,人们注重的不是写在纸上的法律,而是权力运行的实际规则。不管法律规定的有那么完备,只要权力凌驾于法律,人们就会信奉强权、不信法律。把治国理政各项事业纳入法治轨道,让权力在法治的框架内运行。只有这样,人们才会见贤思齐,而不是以儆效尤。从而使人们相信,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通过法律的信仰自然就会人们心中、在全社建立起来。当法治成为全社会的普遍信仰时,法治国家才能实现。

          依法治国,需要我们党员干部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守捍卫者,让法治成为信仰!每位党员干部只有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自己首先做到敬畏法律、严格遵守法律,才能在党和人民提供的舞台上做出成绩,也铸就自己的无悔人生。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常庄镇政府   韩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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