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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洪民:弘扬宪法精神,为富民强市提供法治保障

    2013/12/5 12:39:24 浏览次数: 【字体:

     

    弘扬宪法精神 加强普法教育

    为富民强市提供法治保障

    周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洪民
    (2013年12月4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现行宪法追本溯源,可以追溯到1949年“共同纲领”和“五四宪法”;其后发展,则有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4次重要修正。回顾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历程,一个特点分外鲜明: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

      30多年来,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从国家前途和人民命运的高度,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全面回顾了我国宪法制度的发展历程,深刻论述了宪法的至上地位,总结提出了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四点要求,强调指出“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阐明了宪法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也指明了我们建设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回顾3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60多年的历史经验,可以得出一个有力结论,我国现行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更包含着一个宝贵启示——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接受人民的监督”。这些都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成立以来,坚持以宪法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扎实推进监督工作,突出监督重点,讲究监督实效,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审议和决定了涉及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一系列重大事项,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依法选举任免重要人事,保证地方国家机关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改进和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密切了代表与群众的联系;人大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全面加强,机关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履职尽责、提高效能,为我市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回顾过去,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法治建设的保障,更离不开宪法的保障。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要求,为新时期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威。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这描绘了法治建设的新蓝图,为建设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全面实施宪法提供了理论指导。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我们应该更加注重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在当前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加强法制建设进程中,大力宣传贯彻现行宪法,已经成为普法宣传中的重中之重。

      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带头学习宪法、宣传宪法、贯彻宪法,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切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更好地发挥人大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稳定中的法治保障作用。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各级司法机关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增强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善于运用法律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矛盾和问题;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懂得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全民普法教育的突出位置,广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基本原则和精神实质,教育和引导公民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做到人人知宪法、懂宪法、守宪法,为实施宪法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

      开展“法制宣传日”,是我们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的重大活动。我们要以此为契机,立足工作实际,把弘扬宪法精神、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实现依法治市变为自觉行动,为加快推动周口崛起,实现富民强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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