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提名)
       “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国城市的最高的荣誉,评选全国文明城市的目的是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不断提升我们的文明素质,促进我们的全面发展。9大项分: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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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园林城市
       “国家园林城市”是由国家建设部自1992年发起的,一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评选出的分布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安全宜人的城市。[详细]
省级卫生城市
       “省级卫生城市”是由河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考核组验收鉴定,而评选出的卫生优秀城市。其条件要求:申报城市必须具备以下5个基本条件。9大项分别是: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社区卫生、乡镇辖村卫生。[详细]
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是代表一个城市绿化成就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城市生态环境优良的重要标志。“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评选表彰活动是一项要求高、影响大、意义深远的活动,是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大力推进全党动员,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意义和积极的作用。[详细]
全国双拥模范城
       全国双拥模范城市(National Double Support Model City),简称“双拥模范城”,是由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命名的城市荣誉称号,是军地共同颁发的唯一国家级城市品牌,也是国内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 “双拥模范城市”,是指双拥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的模范城市,是城市的一项荣誉。评选对象主要是全国各副省级、地级城市,后来发展包括县、市、区等。[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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